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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xyz2700 on Jan 29, 2024 4:39:56 GMT 1
商业登记和整合部(Drei)是国家商业公司登记系统(Sinrem)的组成机构,其职能是在技术层面上监督、协调和指导负责向公众提供注册服务的机构。商业公司和相关活动。 此外,Drei 还专门编辑商业公司公共登记处及相关活动的一般规则和指令,这使得商业委员会在技术上从属于该机构。 Drei 于 3 月 8 日利用其权力发布了规范性指令 55,修订了个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手册 (Eireli)。 众所周知,个人有限责任公司是通过第 12,441/2011 号法律引入巴西法律体系的,该法律将第 980-A 条插入到《民法典》中,其案文如下: “艺术。 980-A。个人有限责任公司将由一个人持有全部股本并按时缴纳,该股本将不低于该国现行最高最低工资的100(一百)倍”。 尽管类似于个体工商户(民法典第966条)[1],但从单一所有者的意义上来说,巧合仅此而已。 通过《民法典》第 44 条[2]被纳入受私法管辖的法人实体之列。 这样,作为一个法人实体,Eireli 就被提升为法律主体的地位,其自己的资产不能与拥有其全部资本的人的资产相混淆。因此,该法人实体必须避免其资产与其所有者的资产发生混淆,否则将受到适用刺破公司面纱理 Whatsapp 号码数据 论的处罚(《民法典》第 50 条)[3]。 好吧。上述IN 55现在承认无行为能力的人作为Eireli的持有者,只要他们根据其无行为能力的程度得到适当的代表或协助,并且由不受阻碍的第三人负责管理。 需要强调的是,没有明确的禁令阻止那些无法成为 Eireli 持有人的人,但是,商业委员会,类似于《民法典》(《民法典》第 972 条)[4] 所施加的禁令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经营活动的限制,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主体的个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被驳回。 规范性指令 55 是在 Drei 为 Eireli 研究所带来的进展之后推出的。朝这个方向迈出的第一步是在2017年,随着规范指令38 [5]的发布,开始允许自然人和法人实体成为个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事实上,这两项指令(均为 2017 年发布的 38 项指令,以及最近的 55 项指令)给 Eireli 带来了重大变化,使其成为继任计划的重要工具。 这是因为,埃雷利由无能力的持有者组成的可能性为继承过程的组织机制和早期构建开辟了新的侧翼,反过来又旨在保证遗产传承的创伤性更小、更有效和更有效。很快,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财政运营成本就会降低,并允许保存和组织家庭资产,并且在许多情况下,可以避免心理压力和继任者之间的关系紧张。 [1]第 966 条。企业家被认为是专业从事有组织的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流通商品或服务的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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